近期,有不法分子誘騙臨近退休人員辦理虛假社保補繳,并從中牟利。市社保局提醒廣大市民,社保機構沒有授權任何公司及個人辦理補繳或代辦其他社保業(yè)務,任何聲稱可代繳社保或交錢即可一次性補繳社保的行為都是詐騙。
在有合法勞動關系的情況下,可以辦理養(yǎng)老保險費補繳業(yè)務,常見的主要有兩類:一是正常補繳,適用于用人單位未按規(guī)定及時為職工參保繳費的情況,用人單位可以申請為職工補繳應參保未參保工作時間的養(yǎng)老保險費。二是特殊補繳,主要是針對本省戶籍的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(yè)人員、離開機關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、關閉破產企業(yè)未參保人員等特殊情形的補繳。
“所有補繳均以真實工作經歷為前提的,任何聲稱不用工作也能補繳‘包辦補繳’‘代理補繳社保’‘特殊渠道一次性補足’的都是詐騙。”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沒有勞動關系的補繳,如掛靠參保補繳、虛構參保條件補繳、偽造證明材料補繳、異地違法違規(guī)補繳轉入均涉嫌違法違規(guī)。輕則上當受騙、財產受損,重則觸犯法律坐牢。
正常補繳需要由用人單位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,如果單位出現(xiàn)破產、注銷等特殊情況,可由參保人個人向社保部門申請。如對補繳業(yè)務具體的辦理條件、辦理流程、申報材料等有疑問,可撥打12345熱線咨詢。市民千萬不要通過中介機構或中介人員辦理參保繳費、補繳和申領養(yǎng)老金,避免受騙上當。
如不符合補繳條件,可通過延繳等合法方式繳夠年限領取養(yǎng)老金。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,但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,可選擇延繳,即按月繼續(xù)繳費,繳滿年限后可領取養(yǎng)老金。
假設,某參保人法定退休年齡是55歲,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,但她到55歲的時候僅繳了13年,還差2年。這時她可以選擇繼續(xù)按月延長繳費2年,2年后就可以領待遇了。
市社保局提醒市民,參加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,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,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。社會保險法實施前(即2011年7月1日前)參保、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,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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